歐盟駐港澳辦事處表示,正密切跟進港台節目《鏗鏘集》編導蔡玉玲被控的案件,指蔡玉玲基於調查報道被控,並表示新聞自由是基本權利。
蔡玉玲被控兩項「為取得道路交通條例下的證明書而作出虛假陳述」罪,中午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控方申請將案押後至下年1月14日,以讓警方完成調查並尋求律政司指示,獲裁判官批准,被告以原有條件保釋。
蔡玉玲開庭前感謝社會各界支持,重申警方以「虛假陳述」罪拘捕查冊的記者,不再是她個人的事,而是令人擔心警方借今次舉動打壓新聞自由。
蔡玉玲屬港台的「服務提供者」,而不是公務員或非公務員合約員工。她指,明白公務員事務局未能為「服務提供者」提供法律支援,事件反映港台同時作為傳媒機構和政府部門的兩難,希望管理層可以在制度內努力爭取,制度外亦表現道德勇氣,承擔事件,亦希望政府在聽取社會意見後,考慮修改查閱車輛登記細節證明書的行政安排。
港台節目製作人員工會和多名民主派人士,開庭前到庭外聲援,多名便衣警員在場戒備。
控罪指,蔡玉玲在今年5月和6月,兩次為取得私家車車輛登記細節證明書,明知而作出在要項上虛假的陳述,表示申請證明書以作與交通及運輸事宜有關的用途,即進行法律程序和買賣車輛以外的其他有關交通及運輸的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