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常委會就立法會議員資格問題作出決定,指議員因宣揚或者支持港獨主張、拒絕承認國家對香港擁有並行使主權、尋求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干預香港特別行政區事務,或者具有其他危害國家安全等行為,不符合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定要求和條件,一經依法認定,即時喪失立法會議員的資格。
決定適用於在原定在九月換屆選舉提名期間,被特區依法裁定提名無效的第六屆立法會議員,今後參選或者出任立法會議員的人士,如遇有關情形均適用,將會由特區政府宣佈依據規定喪失立法會議員資格的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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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指,議案是應行政長官請求而提出,人大常委會認為為了全面準確貫徹落實一國兩制方針和基本法,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維護香港長期繁榮穩定,必須確保特區公職人員包括立法會議員符合擁護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定要求和條件。
在七月參選立法會換屆選舉時,郭榮鏗、郭家麒、梁繼昌及楊岳橋被選舉主任裁定提名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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栗戰書:議員資格決定符合香港同胞和全體人民根本利益
人大委員長栗戰書在常委會會議後表示,立法會議員是特區公職人員的重要組成部份,必須真誠擁護基本法和特區,並表示決定符合香港同胞在內的全體中國人民的根本利益,有利於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有利於香港長治久安和繁榮發展,有利於香港治理機構正常運轉和社會穩定,有利於香港社會凝聚正能量、齊心協力提振經濟、保障民生。
栗戰書又表示,關於議員資格的決定,是全國人大常委會,堅持和完善「一國兩制」制度體系,依法維護國家安全、維護特區憲制秩序的重要立法,常委會一致認為,決定是必要和適當。
譚耀宗料喪失資格議員可能以後沒機會再擔任 譚惠珠:
與會的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表示,常委會在八月通過的決定只處理議員延任一年問題,什麼人可以延任由特區政府處理,政府可能在法例上未能處理,於是提請中央處理,認為決定是進一步確立議員要求及職責,明確議員是公職人員,要恪守基本法第104條。
他指,相信被取消資格人士在未來很難獲重新確認資格,指選舉主任要考慮每名議員在任時的行為是否符合議員身份,如果行為不符合擁護基本法和效忠特區,而是阻撓立法會及政府正常工作,屬抵觸宣誓的承諾。
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指,有關人士仍可作出司法覆核或選舉呈請,並無繞過本港法庭,但認為人大常委會作出決定後,法庭受理的機會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