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協會及香港電台節目製作人員工會等,8個傳媒工會及組織,去信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要求緊急約見,促請政府在各部門的查冊,加入讓傳媒以新聞活動作為申請原因的選項,以恪守維謢新聞自由、尊重採訪權、推動資訊開放,以及保障公眾知情權。工會又指,警方檢控《鏗鏘集》編導蔡玉玲,並不符合公眾利益,要求警方撤控。

工會指,現時多個公眾資料登記冊的查閱安排,都無在申請原因中,列出新聞及報道的選項,變相令查冊作新聞用途有法律風險,令業界深感憂慮和困擾。工會強調,追查事件真相是傳媒天職,傳媒透過查閱資料,是發揮第四權、監察社會的重要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