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民主派前議員許智峯、朱凱廸和陳志全,涉嫌在立法會審議《國歌條例草案》期間,淋潑惡臭液體,違反《立法會特權法》中的「藐視罪」和《侵害人身罪條例》中的「意圖使他人受損害、精神受創或惱怒而施用或企圖施用有害物品」罪,早上被警方拘捕。

陳志全:政府選嚴苛法例控告

三人下午分別獲准保釋,陳志全指早有預料會被控以「藐視立法會」罪,但無想過會以「侵害人身罪」控告,最高可判囚三年,認為當局為打壓異見者,精挑細選嚴苛法例「釘死」抗爭議員,強調自己當日無意圖傷害任何人。

朱凱廸亦指雖然被控已是預計之中,但批評警方挖空心思,用刑罰最重的「侵害人身罪」提出起訴。

許智峯指,警方再以刑事法律,規管議會發生的事屬荒謬,批評是再一次濫捕濫告,形容政權打壓「無日無之」。三人的案件明天下午會在西九龍法院提堂。

歐盟表示關注事件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被問及事件時表示,一切交由警方處理。歐盟表示密切關注3名民主派前議員,涉嫌在立法會審議《國歌條例草案》期間,淋潑惡臭液體被捕的事件。

警方表示,在5月28日和6月4日收到立法會秘書處報案,指有人在立法會會議期間,向主席台方向掉下或潑出惡臭的液體,導致會議中斷,在5月28日的事件中亦有兩名人士報稱不適。港島總區公眾活動調查組經調查及諮詢律政司意見後,採取拘捕行動。

立法會今年6月4日三讀辯論《國歌條例草案》,期間陳志全企圖行到主席台前被保安人員攔阻並身上跌出一樽惡臭物品,朱凱廸潑出傳出惡臭液體,警察接報後一度進入會議廳調查。兩人之後表示,涉嫌發出惡臭的物品是有機肥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