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大男生周梓樂死因研訊繼續,作供的衝鋒隊警員嚴卓勳指,事發凌晨0時44分至56分,向尚德邨方向發射一共5發催淚彈,除第一發時有看手錶,之後都無紀錄時間,紀錄是由指揮官提供。他又表示是在凌晨1時09分向停車場內射催淚彈,但被問及新聞片段顯示應該是凌晨1時正,就表示不知為何有誤差,時間是傳令員記錄。死因裁判官指,警方掌握時間不準確,看來都很明顯。

另一名當日參與驅散行動的女警楊樂欣作供時,指小隊在當晚凌晨1時許,進入停車場掃蕩,到達2樓時見到數名消防員及義務急救員,無留意對方在甚麼。她在停車場內,無見到任何市民或示威者,無追逐任何人,亦無見到有人干擾或阻礙救援。楊樂欣又指,當日凌晨1時09分,曾向尚德停車場發射催淚彈,同意陪審員提出,新聞片段顯示停車場2樓及3樓曾有催淚煙飄出,催淚彈有機會是射入兩層樓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