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裁定,警方執勤時不展示警員編號,及以行動呼號的方式代替,並不符合《人權法》。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周浩鼎認爲,律政司應就案件上訴,因法庭判決低估「起底」對警員或警員家屬所造成的傷害和風險。對於現行監警會處理投訴的制度是否如法庭所說存在不足,周浩鼎亦表示質疑。他認爲律政司應研究判詞,並申請暫緩執行法庭決定。

周浩鼎又指,由於法庭今次沒有頒佈強制執行命令,政府應研究如何應對法庭決定,過程中要確保警員不受「起底」威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