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龍灣德福廣場去年9月發生的旅遊巴撞死男途人車禍,涉事的53歲旅遊巴司機,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2年零3個月,並停牌5年,他早前承認1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以及2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嚴重受傷罪。

法官判刑時指,事發時視野清晰,旅遊巴起步時十分高速,事主恰當地在行人過路處行走,但就不幸被撞倒不治,意外中另有2名女傷者重傷,考慮到意外引致的傷亡及對死者家人的影響,決定判被告入獄及停牌,被告須參加駕駛改進課程。辯方求情時指,被告案發時,因公司要求加班工作,每天要駕車12個半小時,在疲勞下誤將油門當煞車引致慘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