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港澳大灣區首次律師執業試,明年1月30日舉行,符合條件本港法律執業者可於下星期四或以前,登錄國家司法部網站報名,資格包括具累計律師執業經歷5年以上的年輕律師和大律師,在通過考試,取得律師執業證書後,可以在大灣區內地9市辦理適用內地法律的部分民商事法律事務,包含訴訟業務和非訴訟業務,可為大灣區客戶,包括港資企業,提供多元化的法律服務及保障。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感謝司法部的支持,指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執業考試積極回應香港法律界的意見和期望、降低了香港法律界人士在大灣區從事內地法律事務的門檻,為業界在內地發展提供廣闊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