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務處長鄧炳強,回應高等法院裁定警方無法有效確保每名「踏浪者」行動的警員,清晰展示警員編號,違反《香港人權法案》,說與和律政司研究判詞後,決定會作出上訴,在上訴未完成前,暫時停止使用行動呼號,不過他說行動呼號獨一無二,任何時候都可以百分百用作辨識警員身份,如果有不清晰或不能辨認,屬於個別事件,一定會調查。鄧炳強指,有超過3000名警員和家屬被「起底」並受到多方面滋擾,因此有必要使用行動呼號。

至於高等法院亦裁定由投訴警察課處理警員投訴,並由監警會審視的投訴機制,不足以符合《人權法案》下,政府要建立獨立調查警員懷疑不當對待投訴機制的要求,鄧炳強說會與監警會、保安局討論,會作出上訴。

鄧炳強又說,由於接獲中文大學方面報案,懷疑有人違反同國安法相關的罪行,警方昨日派人進入中大校園搜證,如果有足夠證據,會作出拘捕及檢控,鄧炳強強調,任何人如果犯法,即使身處不同地方,都要有心理準備會被警察拘捕。

至於一名12歲女童今年9月在旺角西洋菜街被防暴警員制服,與同行的兄長一度被票控違反限聚令,警方後來撤銷告票。鄧炳強指,警員根據現場情況發出票控,任何人士都可以作出抗辯,警方再檢視證據後改變決定,正正表示抗辯機制有效。

鄧炳強又指,今年警隊招募人數比上年同期減少,他表示理解,因社會經歷不同事件,警員面對辛酸、家人被起底,會令部份市民對加入警隊卻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