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宣布,即日起收緊對機組人員及其他獲豁免人士到港的檢疫安排,他們在出發前48小時內,要在當地政府或指定認可的檢測機構,接受新型冠狀病毒檢測,並取得陰性報告;抵港後必須到衞生署的臨時樣本採集中心,再接受檢測,在指定地點等候檢測結果。

機組人員方面,航空公司必須為他們提供點對點的交通安排,往返機場及下榻地點,如留港超過12天,需要在第12日自行收集及交回深喉唾液樣本做檢測。過去14日如曾經到訪極高風險地區,非本地機組人員抵港後,要在酒店自我隔離至有檢測結果,才可到下一航班執勤。至於未到過極高風險地區的機組人員,抵港後可以在家居或航空公司所安排的酒店自我隔離,直至有檢測結果。

其他獲豁免人士,除了在出發前及抵港後要接受檢測、在第12日收集及交回深喉唾液樣本,所屬機構須為他們提供點對點交通,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如果過去14日去過極高風險地區,除總領事、較高職級的駐港代表及政府人員外,必須於所屬機構安排的地點自我隔離14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