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眾志3名前成員黃之鋒、周庭及林朗彥,今早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就去年6月21日的包圍警察總部案件上庭,3人分別被控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組織未經批准集結,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

黃之鋒在社交平台表示,在檢視控方證供並徵詢律師意見後,3人都決定承認所有控罪,所以法庭聆訊將跳過審訊階段,直接進入結案陳詞,他們3人被即時判監他不會感到意外。周庭亦在社交網站表示,如果今次被判入獄,會是她第一次進入監牢,雖然已有心理準備,但仍感到害怕,不過會努力勇敢面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