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名前香港眾志成員黃之鋒、周庭及林朗彥,涉嫌參與去年6月21日包圍警總,被控煽惑、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案件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審理,3人認罪並完成求情,全部還押,等待下星期三判刑。法官問及三人是否同意案中有潛在暴力風險,黃之鋒代表大律師駱應淦回應指,黃之鋒曾建議在場群眾以投票方式決定去留,是想以冷靜方式處理,亦曾呼籲讓路予車輛通過。法官又指,林朗彥有4次同類案底,反問是否應該加刑,明言不會考慮社會服務令。
控方解鎖黃之鋒手機 通訊紀錄指他計劃入報案室貼海報及與警員爭論
控方在庭上播出多條新聞片段,包括顯示黃之鋒呼籲包圍警總、拒絕警方談判專家,林朗彥用大聲公叫口號、周庭身處現場等。控方亦解鎖黃之鋒的電話,取得他通訊紀錄,包括指他曾計劃當日進入報案室貼海報,與警員爭論,增加事件張力。
黃之鋒在開庭前指,預計將會被還押,形容在國安法打壓的艱難時候,在民主運動低潮時互相扶持,更為可貴,呼籲不要放棄,現時不是對北京叩頭和投降的時候。
黃之鋒料將被還押 稱不是對北京叩頭投降時候
周庭就指,對判刑感到不安,呼籲繼續聲援罪名比他們更重的人,包括身處內地的12港人。林朗彥重申,包圍警總是必要之舉,無悔抗爭,會繼續堅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