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機械工程系副教授張祺忠涉嫌殺妻案,控辯雙方完成結案陳詞,法官明早將引導陪審團。

控方質疑張祺忠抑鬱程度 是否足以減免刑責

控方結案陳詞時指,張祺忠是因為金錢而殺害太太陳慧文,控方同意張祺忠受抑鬱困擾,但質疑程度是否足以減免刑責。控方指,如果要證明張祺忠誤殺,他當時心理是否正常是其中一個重點,雖然張祺忠自稱用電線箍太太的頸後,失去了記憶,但案發當日張祺忠如常工作,如常面試學生,並i無異常,得知妻子死亡後,他出廳關燈、到兒子的房間旁取行李箱、翌日購買木板藏屍等,行為理性,無證據顯示他失去了自我控制。

控方又指,死者毫無疑問霸道及經常責罵別人,加上張祺忠工作繁重,張祺忠的確生活在壓力之下,但指出由張祺忠在英國結識太太,太太性格已是如此,案發前太太亦從未向張祺忠使用暴力。

控方引述張祺忠自辯稱,太太不時斥責他「靠你就揸兜都得啦」,令他自尊受損,但他與太太共同擁有的五層物業,租金並不足以償還按揭,仍需要依靠張祺忠的穩定收入,認為張祺忠肯定知道太太所責罵的並非事實。控方指,殺人並非如掟電話般容易,即使太太經常責罵張祺忠,他亦從沒表現出受侮辱。

控方表示,張祺忠雖然經常開支票給太太,但太太從未曾兌現,張祺忠亦指往來戶口沒有足夠金錢,但案發前一天,太太前往花旗銀行打算存入一張由張祺忠開出的400萬元支票,並叫銀行職員致電張祺忠,他當時稱會再與太太商討,控方認為張祺忠知道太太為何入票,但並沒在庭上透露。

辯方:精神科醫生同意張祺忠案精神不正常

辯方在結案陳詞時表示,張祺忠並非因為金錢殺害妻子,辯方解釋,張祺忠家庭富有,他與妻子擁有五個物業,家庭資產起碼有1600萬元;又指死者與女兒的爭執,是來自廁所清潔問題,以及橙汁變味,反駁控方忽視女兒Nancy在案發前一晚離家可能帶來的影響;張祺忠在殺妻後所說的謊話,只是因為他不懂應對他不正常的行為。

辯方指,多個證人認為張祺忠有禮貌、受人尊重,反觀死者囉唆、諸多要求;在前年4月至8月期間,他體重大降,工作量同時大增,加上家庭衝突不斷,兩個作供的精神科醫生都同意,張祺忠案發時患抑鬱症,精神並不正常,認為被告應該被控誤殺,而非謀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