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月娥宣布,會在今年內提交草案,修訂《宣誓及聲明條例》和《立法會條例》等本地法例,以完善宣誓安排,並處理宣誓就職後有違反誓言的法律後果和法定程序。

消息指,政府正研究由行政長官或特首的指定代表,按相關法例,為包括立法會議員及司法人員在內的公職人員監誓,而監誓人有權即時決定宣誓是否有效;當局亦正研究,如被裁定宣誓無效,會否有另一次機會宣誓等。據了解,當局會在相關條例草案中,對違反誓詞的人士,提出具體的處理方法。消息人士又指,政府不認為安排是行政機構干預立法或司法機構,強調當局會參考外國經驗及罰則。

林鄭月娥表示,全國人大常委會已經對基本法第104條,以及有關立法會議員資格問題作出解釋;《基本法》第99條亦訂明公務員必須盡忠職守,對香港特區政府負責,今年7月起入職的公務員須簽署聲明確認擁護《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其他現職公務員的安排,公務員事務局局長稍後會公布具體落實方法。

正檢視選舉安排相關法例

林鄭月娥又提到,鑑於疫情嚴峻押後立法會換屆選舉,社會上有不同聲音,要求修改和優化現有的選舉安排,政制及內地事務局也檢視了現行規管選舉安排的相關法例,稍後會提出修訂相關條例的草案,完善選舉制度及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