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一份審計報告審視屋宇署的強制驗樓計劃,指截至去年12月,有約1.2萬幢舊樓未收到法定通知,但屋宇署揀選樓宇的目標數量由剛推出計劃的每年2000幢,今年大幅跌至600幢,需時20年才可以處理1.2萬幢樓宇的失修問題,認為屋宇署必須進一步精簡計劃,持續檢討揀選準則。
報告又發現,屋宇署未有嚴格向不遵守法定通知的樓宇業主發警告信,截至今年4月,有接近2.5萬份法定通知不獲遵從,當中接近3成業主沒有接獲警告信,部分個案已超過法定限期5年以上,仍未完成修葺。報告亦指,屋宇署的檢控力度不足,截止今年4月,有26名業主在定罪後仍然沒有遵從法定通知修葺樓宇,但仍未被轉介至第二次檢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