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審法院早上頒布判詞,裁定懲教署規定男性囚犯頭髮必須「盡量剪短」的常規令,構成直接性別歧視,違反《性別歧視條例》,提出上訴的前立法會議員梁國雄勝訴。懲教署表示,尊重法庭判決,會按法庭判決和相關法律程序行事,會仔細研究判詞和徵詢律政司的意見,以決定下一步行動。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在判詞指出,男囚犯無權選擇頭髮長度,顯示他們待遇已差過女囚犯,確保監獄紀律和施加社會對男性和女性的既定造型,缺乏合理關聯,懲教署長亦未能提供任何理據證明在香港社會,男性的既定髮型是短髮,女性則可以是長髮或短髮。

梁國雄表示,今次的案件獲勝是應該,裁決亦維護到《性別歧視條例》,但對年輕人在獄中的待遇未必有幫助,希望他們權利能獲得保障。他又指,本港現時最大的問題是政治權利不平等,希望司法系統能盡量保持公正。

梁國雄2011年衝擊立法會遞補機制論壇,被判囚4周,在囚期間被要求剪去長髮,他就懲教署要求男囚犯剪髮的工作守則,提出司法覆核,2017年一度獲裁定勝訴,之後署方再上訴得直,終院今日頒布終極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