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根據《私營醫療機構條例》,下月起成立私營醫療機構投訴委員會,任期3年,投訴委員會將負責處理持牌私營醫療機構,有否違反《條例》或根據《條例》發出的實務守則而作出的投訴。委員會亦會就私營醫療機構的投訴管理政策,向政府提出建議。

委員會由醫管局成員、劉文文擔任主席,成員包括註冊醫生、牙醫及業外委員,包括病人組織、法律界人士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