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指,《港區國安法》有關公職人員宣誓的條文中,公職人員的涵蓋範圍是否包括區議會和選委等,仍在研究,國安委亦會詳細討論。她在一個電台節目上說,需要慢慢研究,是否「出政府糧」的人屬公職,抑或「有公權力」已屬公職人員,她舉例,例如一些規管機構如證監會不用拿政府錢,但有很大公權力,人員是否公職,是很複雜的事情。
林鄭月娥又指,公務員支持一國兩制和基本法是理所當然的事,看不到宣誓為何要分階段,因此要講清楚是一次過做。她指,公務員是特區僱員,從來有支持對特區的職責和義務。她指,公務員事務局稍後會公布做法,七月一日新入職的公務員亦只是簽聲明,形容是很簡單的事。
林鄭:境外投票不一定要落實
至於《施政報告》附編指,研究在明年立法會選舉,在內地設立投票站及點票站,林鄭月娥指,這不只是她的想法,她說政制及內地事務局研究了一段時間後,發現境外投票等安排相當複雜,因此她只在《施政報告》提出要留有空間,不是一定要落實;若果處理不到,或者趕不及在明年立法會選舉落實,亦無理由將整套選舉安排,包括設立「關愛隊」及電子派票等安排綑綁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