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20歲聽障男生,被控去年9月港島區示威期間,在銅鑼灣地鐵站C出口外,襲擊一名警員,上月在東區法院裁定罪名成立,今日被判入更生中心。被告被指當時意圖搶去警員的胡椒噴劑,之後雙方倒地。裁判官鄭紀航判刑時批評被告無悔意,認為法庭必須判處阻嚇性刑罰。辯方申請被告保釋等候上訴,被裁判官拒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