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及經濟發展局長邱騰華在立法會一個會議上表示,局方早前希望檢視港台整體的管理及管治,包括審計報告提出的事項及跟進、不同投訴等,希望在明年初完成管理及管治專責小組報告後,再審視情況。
邱騰華指,港台作為公營廣播機構,按照約章,有它的公共目的及使命,港台亦必須要向約章內的不同單位負責。在個別投訴方面,若有違反《港台約章》或《廣播條例》,通訊管理局會處理,目前亦有投訴在處理中,當局會慎重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