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屯門裁判法院,一名18歲男學生去年9月聯同一名裝修工人,在屯門市廣場襲擊一名休班警員,被裁定普通襲擊罪名成立,他之前亦已承認一項非法集結罪名,裁判官水佳麗今早將他判入勞教中心,表示考慮到去年的社會氣氛,理解被告為何衝動,希望被告明白教訓,再做大好青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