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計劃向輪候公屋超過3年、無領取綜援的合資格住戶,提供現金津貼。當局向立法會提交文件進一步解釋,津貼額大約是綜援租金津貼最高金額的一半,1人住戶的津貼是1250元,2人住戶是2200元,3人住戶是2650元,4人是3000元。如果家庭中有成員居住在公營房屋,或者正領取綜援,將不會被視為合資格成員計算。當局計劃明年6月下旬起向合資格住戶發出申請表,簡單的個案預計要1至3個月處理,明年7月開始可發放津貼,暫訂在2024年中停止,房屋署會抽樣調查防止濫用。
政府預計現金津貼的非經常性開支約要80多億元,預計有9萬戶受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