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醫學美容集團8年前發生美容事故,負責療程的38歲女醫生麥允齡昨日被裁定誤殺罪成,高等法院法官今日下午聽取求情後,下星期二判刑。法官張慧玲指,今次事故在本港罕見,但醫生有責任保障病人最大的利益,而病人事前並不知道療程的風險,否則不會冒險;又指被告雖然不是罪魁禍首,但她並沒有檢查案中器材是否受污染,亦是失職。法官又指,案件重審已花費很多時間,令被告充滿壓力,雖然被告不認罪,但認同很多庭上的證據,節省了不少法庭時間,會加入作量刑考慮。
辯方求情指,被告因為今次案件賠上前途,並患上抑鬱,需要服藥,又指被告有做義工,有一個學習遲緩的4歲女兒。38歲的被告案發時受僱於DR集團,療程涉及向顧客抽血,在實驗室培植後,再將血液重新注射,聲稱可增強免疫力,最終一名46歲女顧客不治,另外兩人則傷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