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田區區議員許銳宇被控阻差辦公案,下午在沙田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不成立。署理主任裁判官溫紹明指,被告雖然曾短暫觸碰一名警署警長,但認為被告的行為,對警長的執行職務並無構成大影響,更談不上阻礙執法。

32歲被告許銳宇,被控在去年7月,在沙田新城市廣場妨礙一名警署警長拘捕一名疑犯,他否認控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