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陳端洪在國家憲法日致辭時指,一些西方國家和香港攬炒派攻擊港區國安法時,在觀念上將基本法的效力和生命力,與中國主權完全割裂,甚至對立,認為在知識上是拙劣,本質就是「港獨」。陳端洪表示,在國家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後,香港全部的法制效力源頭,就切換至中國的主權意志。他形容,憲法第31條是個「轉換插頭」,保持香港原有法律基本不變,本身是一個主權決斷,回歸以後的香港法治應該是新憲制法治,與國家安全緊密相關。

陳端洪反駁有質疑指,人大常委會在2016年釋法,是為基本法104條「加料」,指人大常委會的解釋是詳述內涵,強調褻瀆憲法誓言等同褻瀆主權,向主權宣戰,反問這樣做的人怎能有資格擔任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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