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醫學美容集團8年前美容事故,早前被裁定誤殺罪成的38歲女醫生麥允齡,在高等法院判監3年半。她案發時受僱於DR集團,療程涉及為顧客抽血,在實驗室培植後,再將血液重新注射,聲稱可增強免疫力,最終一名46歲女顧客不治,另外兩人則傷殘。
法官張慧玲以判監4年半作為量刑起點,考慮到被告有悔意,辯方同意部份案情,減省了法庭時間,加上被告事發至今備受壓力,日後或會面對民事索償和失去醫生專業資格,減刑共1年。
她早前裁決時指,事故在本港罕見,但醫生有責任保障病人最大的利益,而病人事前並不知道療程的風險,否則不會冒險;又指被告雖然不是罪魁禍首,但她並沒有檢查案中器材是否受污染,亦是失職。
案中46歲女死者的丈夫對涉事各人都判罪成感到欣慰,令公義得以彰顯,希望太太能安息,但無法改變太太死去的事實,無法原諒涉案各人作為專業人士,為了圖利而罔顧別人生命安全的自私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