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及福利局長羅致光在立法會回應議員質詢時指,印尼2021年1月14日起免除來港傭工支付就業服務的費用,包括出國護照、良民證,以及印尼社會保障供款,將改由僱主承擔,總額為500至800元;來港前接受培訓的費用則會由印尼地方政府承擔,強調當局一直有向印尼駐港總領事館反映本港僱主關注,表明不應令香港僱主聘請費用大幅增加,影響外傭就業。他指,印尼當局會制定其他收費項目新安排,當局繼續就細節與總領事館跟進安排。
羅致光指,目前37萬外傭在港工作,入境處加強審查經常轉換僱主的簽證申請,但指由於外傭需要外地勞工,部份可能申請一大筆債務,加上不少外傭在疫情可能飛返原居地等,目前看不到設立試用期以及豁免僱主回程機票方法,可以保障僱主及僱員。他又表示,近日有中介公司向外傭提供現金獎賞等誘因,吸引外傭透過公司續約或轉工,當局要下令停止有關營商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