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警會上年度共接獲1478宗須匯報投訴個案,較前一年度減少約40宗;並通過2209宗指控,涉及毆打、濫用職權及捏造證據的指控,三項都較前一年度上升。在通過的指控中,有78項屬實或有若干可靠證據支持,主要涉及疏忽職守及行為不當,其中40項,是經監警會質詢後,由無法證實及並無過錯等,轉為證明警員有錯。警方向80名警務人員採取跟進行動,其中兩人面對紀律覆檢,其餘被警告或訓諭,未有刑事訴訟個案。
監警會在年度工作報告中列出其中一宗需要紀律覆檢的個案,指投訴人報案時留下聯絡方法,其後接連收到一名警務人員的來電及短訊,備受滋擾,涉事警員承認是想追求投訴人,投訴警察課認為涉事警員濫用個人資料,有必要展開紀律覆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