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楊明八月初於半山駕車時失事,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不小心駕駛」和「門窗玻璃透光度不足」,但否認「拒絕提供血液樣本以作化驗」,案件排期至明年3月2日開審。楊明獲准保釋。
現年39歲,原名林明樂的楊明,由資深大律師清洪代表。控方會傳召4名證人出庭作供,並會有兩段閉路電視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