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財政部表示,暫時未發現有外國的銀行或金融機構,與10月起被制裁的中港官員進行重大交易。財政部按要求在60日內進行檢視,並在星期五發表首份報告,指會持續監察情況,確保金融機構遵守要求。

美國因應《港區國安法》實施,宣布制裁多名中港現任及前任官員,包括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港澳辦主任夏寶龍及中聯辦主任駱惠寧等。美國國務院曾警告國際金融機構不要與壓制香港民主自由而被制裁的人進行業務往來,否則亦會很快面臨制裁。

彭博社早前報道,在本港經營的中資銀行,暫時會遵守有關制裁,希望可以確保關鍵的美元融資及海外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