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事務處提醒已登記的選民,如果收到處方發出的查核或查訊信件,必須在限期前回覆,以保留選民登記,確保可以在明年第3季舉行的立法會換屆選舉以及之後的公共選舉中投票。
選舉事務處指,會抽樣查核選民登記,被納入法定查訊程序的選民,會收到處方發出的查訊信件,要求他們確認或更新登記住址,回覆查訊信的法定限期是明年5月2日,如果限期前仍未收到有效回覆,有關選民的姓名會被納入「取消登記名單」內;他們須要在限前內提出申索或回覆選舉事務處發出的提示信,並獲審裁官的批准,才保留選民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