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取通訊及監察事務專員提交新一份年周年報告,去年執法機關一共提出1314宗有關截取通訊的書面申請,4宗被拒絕,其中170宗個案可能涉及法律專業保密權資料。
報告亦提到,去年共有16宗違規或異常事件,其中15宗檢討工作已經完成,全部不涉及別有用心或用心不良,但在其中一宗個案,執法機關已聆聽的一項通話資料中,顯示取得享有法律專業保密權資料的可能性有所提高,但並沒向小組法官匯報,相關執法機構解釋,通話內容與罪案調查無關,有關人員並不察覺。
專員石輝認為解釋不能接受,根據記錄,該通話資料在早段出現,但她仍斷斷續續監聽,幾乎直至通話結束,相關人員2017年亦曾因其他性質相若的事故收到口頭勸喻,經檢討後,執法機關解除有關人員監察截取的職務,並發出紀律性質的口頭警告。石輝認為,違規或異常事件反映人員在執行相關職務時仍然警覺性不足和不夠審慎,執法機關應盡力確保不會再犯類似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