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鹽田區人民檢察院表示,今日向當區人民法院依法提訴「12港人案」其中10人,當中鄧棨然及喬映瑜,涉嫌組織他人偷越邊境;另外8人,包括鄭子豪、嚴文謙、張銘裕、張俊富、黃偉然、李子賢、李宇軒及郭子麟,就涉嫌偷越邊境。

至於案中兩名未成年的嫌疑人,鹽田區人民檢察院會擇日舉行不公開聽證,並依法作出決定。有協助被捕人家屬的內地律師指,法院會在聽證上宣告是否起訴被告人,如被告人有悔意,法院可提出附條件不起訴;亦可提出「相對不起訴」,即有罪但情節較輕不作起訴;如果宣告「絕對不起訴」,被告人就可即時釋放。

涂謹申:不相信12港人在內地會有公正審訊

民主黨涂謹申指,被捕人未能自行選擇律師,不能相信他們在之後的法律程序獲得公正對待;又指內地當局又促使被捕人隔空招認在香港受指稱的罪行,是無視人權,不相信被捕人有公正審訊,希望行政長官聆聽家屬心聲,向內地反映,促使12港人能盡快返回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