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56歲的士司機,去年11月在屯門市中心附近,懷疑因為不滿有同業在的士站移除路障,向對方施襲,令對方手部骨折,早前被判一項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罪罪成,判監12個月,今日被高等法院駁回定罪上訴,但獲減刑至9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