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交平台直播推銷商品的「直播帶貨」模式,在香港逐漸興起。有市民認為,直播主持即場示範產品,加上限時搶購,感到刺激及吸引。有直播主持指,每場直播平均銷售額達6位數字,曾經有商家向他提供虛假的產品資料,以支付更多宣傳費,利誘他一同造假,他最終拒絕合作。
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嫺指,「直播帶貨」銷售手法,受《商品說明條例》規管,如果資訊失實,有機會犯法,而平台亦應向消費者披露與廠商的關係。她指,消費者可能因限時優惠而衝動消費,建議消費者購物前考慮清楚,亦要留意交易條款及客戶服務。
詳細報道:直播主稱商家提供虛假資料利誘「照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