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被捕的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獲高等法院批准保釋申請,法院傍晚駁回律政司就保釋決定,上訴至終審法院的申請。黎智英在辦理保釋手續後,晚上11時前在律師陪同下,步出高等法院,乘坐私家車離開。

黎智英准以1,000萬港元,另加人事作擔保,保釋期間每周要到警署報到3次,除報到及到法庭應訊外,需要留在住所,不得離家,並要交出旅遊証件。被告亦需要承諾,不得以任何形式與外國政府官員會面、接受任何形式包括電視及網上社交媒體訪問,亦不得發表文章,直接或間接要求外國制裁及參與敵對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