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被捕的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昨日獲高等法院批准保釋申請。對於有指律政司已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律政司回應指由於司法程序仍未完成,不適宜評論。

黎智英昨日准以1000萬港元,另加人事作擔保,保釋期間每周要到警署報到3次,除報到及到法庭應訊外,需要留在住所,不得離家,並要交出旅遊證件。黎智英亦需要承諾,不得以任何形式與外國政府官員會面、接受任何形式包括電視及網上社交媒體訪問,亦不得發表文章,直接或間接要求外國制裁及參與敵對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