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被捕的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星期三獲高等法院批准保釋申請,律政司不服,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終院將在本月31日早上開庭處理。而獲准保釋的黎智英,下午三時許首次到九龍城警署報到,逗留不足10分鐘後,用紙箱帶走幾個文件夾後上車離開,並無回應傳媒提問。
黎智英准以1000萬元,另加人事作擔保保釋,每周要到警署報到3次,除報到及到法庭應訊外,需要留在住所,不得離家,並要交出旅遊證件。黎智英亦要承諾,不得以任何形式與外國政府官員會面、接受任何形式包括電視及網上社交媒體訪問,亦不得發表文章,直接或間接要求外國制裁及參與敵對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