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會5名理事,包括帝理邁、林洋鋐、彭皓昕、蔡頴德及黃耀初,以個人名義發聲明,指近日《人民日報》發表評論文章,提到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的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不應該獲本港法院批准保釋,或會被視為試圖干預本港司法獨立及程序公義,形容情況令人擔心。

5人促請官媒或親建制人士營運的媒體,停止對本港司法機關毫無基礎的攻擊,認為公眾有權討論及評論法院的裁決、相關事實及法院,但討論不應該流於憑空論斷、政治抹黑,或企圖向法院就某些案件的裁決施加壓力,否則公眾對司法機構的聲譽、專業及獨立,勢必受到嚴重破壞。5人又促請律政司採取行動,維護司法機關,而特區政府亦有法律責任,保護每位香港居民不受侵犯,包括有公平審訊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