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港人近日考慮移居或移民,有代理表示,今年經手的海外物業交易倍增,查詢亦增加一半。她提醒,海外置業的法律保障範圍有別於香港,買家要留意幾個方面,例如買賣訂金是由律師保管,抑或可供發展商即時取用,投資者亦要留意物業擁有權剩餘年期;而英國亦有部分物業,在落成後發展商可以每年向業主收取地租,金額更可能會每年遞增,業主要留意這些開支對樓價影響。

有港人表示,4年多前花費60萬至70萬港元首期,於英國利物浦買樓投資,其後樓盤爛尾,發展商清盤,不過當地政府僅將事件界定為投資失敗,跟進並不積極。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嫺提醒,有意海外置業人士要做足功課,清楚了解當地法規,以及樓盤的真實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