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指,12港人案的其中3名家屬,已經抵達深圳,尋求探視當事人。12港人關注組表示,3名家屬是因偷越邊境罪被判囚7個月的李子賢和郭子麟家屬,包括李子賢母親和大姑姐,以及郭子麟母親,3名家屬打算在案件上訴期完結後聯絡官派律師、看守所和特區政府,希望可探視當事人。

協助家屬的立法會前議員朱凱廸表示,家屬目前掌握極少資訊,未知服刑地點和探監安排等,即使向看守所、官派律師和入境處查詢亦都沒有答案,由於需要接受21日檢疫,因此家屬決定先到深圳。至於判囚2年和3年的鄧棨然和喬映瑜,有家屬擔心他們會被轉移廣東以外監獄服刑,令探視更困難。

保安局:會適時將資訊通知求助家屬

保安局表示,根據內地法律,罪犯服刑期間,可按規定申請會見親屬或監護人,特區政府正了解相關安排,並會適時將有關資訊通知求助家屬;駐內地辦事處為在內地被拘留的港人或家人提供協助時,一貫會按要求提供適切意見及資訊,但不會安排探視或陪同親友探望。發言人指,家屬如有求助可繼續與入境處聯絡及會面,入境處及駐粵辦會繼續按機制,協助家屬將書面訴求轉交內地機關。

深圳市鹽田法院上星期三作出判決,鄧棨然和喬映瑜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成,分別判3年和2年;李宇軒等8人偷越邊境罪成,判囚7個月。案件未成年的黃臨福及廖子文,內地當局決定不作起訴,已遣送返港,本港警方指可能加控兩人沒有依期歸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