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取通訊及監察事務專員石輝,簡介新一份周年報告,指涉及國家安全的案件,並不包括於條例,專員無從監察及審查,負責調查部門的截取通訊行動。他指不能排除在港區國安法的調查行動出,仍會出現人為錯誤,但由於不會獲取相關資料,因此無法評論。石輝又指,如果專員要再處理涉及國安法下的截取或監察,工作量可能會過大,形容要分工合作,但他樂意與相關執法機構分享經驗或提供意見。
最新一份報告指,執法機關2019年一共提出了1314宗有關截取的書面申請,當中只有4宗申請被拒,另外25宗秘密監察申請全數獲批;在授權的截取及秘密監察行動中,其中170宗個案可能涉及法律專業保密權資料,5宗個案可能取得新聞材料。
執法機關在截取通訊及監察的行動中,合共拘捕316人,人數比之前兩年高。石輝認為,截取通訊及秘密監察只是執法人員其中一種調查方法,拘捕行動仍要視乎其他證據,因此單從報告的數字不能夠作出任何總結。
無違規個案涉用心不良
報告又指,2019年一共有16宗違規或異常事件,全部不涉及別有用心或用心不良,但在其中一宗個案,執法人員因屢次犯錯而被調離職務,她涉及誤解相關訂明授權的條款,進行未獲授權的監聽,而且經過一連串內部檢討都未能發現出錯,情況令人擔憂。不過,石輝認為,執法機構整體上仍以非常審慎的方式,處理法律專業保密權個案和新聞材料個案。
政府會留意是否擴大監察範圍
石輝又指,目前手機通訊軟件並不納入條例範圍,保安局會持續留意科技發現等情況,決定有無需要修例擴大監察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