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回應有內地媒體和建制派人士批評法官,批准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的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保釋,她指任何人都不應隨意對法官作人身攻擊,但如果有人基於對法律的理解和事實作出評論,屬於傳媒都倡議的言論自由,不認為會向司法機構構成壓力。
她強調,所有法官就職時都有宣誓,不會受到評論影響公正性,因此外界不用擔心。
林鄭:會非常謹慎行使核准截取通訊的權力
截取通訊及監察事務專員石輝發表周年報告時提到,無從監察及審查涉及《港區國安法》的截取行動。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港區國安法賦予行政長官核准截取通訊的權力,強調會非常謹慎行使,而在行使權力關程中,亦要面對與截取通訊專員非常相近的制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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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問到12港人案反映內地並非「陽光司法」,如何說服港人到大灣區發展,林鄭月娥重申,12港人在香港涉嫌違反嚴重罪行,是畏罪潛逃,又指每個地方的司法制度都不同,否則就不用一國兩制,強調市民是否到大灣區發展屬個人意見,無強迫大家到內地發展。她又提醒,現時有港人計劃到外地居住,認為他們要先了解當地司法系統,又說看不到守法人士有需要擔心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