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接納立法會行管會的破產呈請,即時頒下前青年新政立法會議員梁頌恆的破產令。梁頌恆早前公開表示自己不在香港及不會回港,行管會要求法官將破產令通知,除寄往梁頌恆報稱的住址外,亦電郵給他。

梁頌恆及前青年新政成員游蕙禎,在2016年因宣誓風波被褫奪立法會議員資格,之後被立法會行管會追討已支付的議員薪酬津貼共約186萬元,其中梁頌恆欠約93萬元。案件去年5月在區域法院提訊時,2人均無出席,司法常務官剔除2人的抗辯,判他們敗訴,要交還薪津及支付訟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