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15歲少年去年一月底聯同多名黑衣人,在大圍堵路及縱火,他其後被捕,並承認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及縱火2項罪名,今日在粉嶺裁判法院兒童庭,被判進入更生中心,須留案底。

案情指,案發當日,一輛無載客的九巴,在行經車公廟路近秦石邨對開時,遇到5名身穿黑衣的青年,以膠欄及雪糕筒等雜物堵塞道路,期間有人點火燃燒雜物,堵路青年之後移開雜物讓九巴駛過,九巴司機通過路障後停車報警,警方到場拘捕包括被告等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