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17歲中四男學生去年8月在旺角參加紀念831事件一周年活動,以交通路標堵路,被控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罪,今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再聆訊時,控方同意讓被告以簽保守行為處理案件,主任裁判官批准被告自簽2000港元守行為24個月,須繳付300港元訟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