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33歲男子去年9月底向跑馬地黃泥涌道一間印度廟的祭壇,投擲懷疑生牛肉,被控一項作出有違公德行為罪,早上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15個月感化,期間須按感化官指示居住及工作,並要參加更生活動及接受心理精神治療。裁判官指,即使被告有不滿,都不能侮辱他人的宗教,強調今次判感化是被告最後一次機會。
被告莫湛深,任職油站職員,被告早前報稱認識了一批印度人士後,之後被人以電話滋擾,被告感到不滿下犯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