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保險男經紀承認以邀約打遊戲機方式,引誘一名13歲男童拍攝多幀色情照片,以及乘機向男童非禮,被控管有兒童色情物品及非禮等罪,下午在區域法院判監26個月。法官判刑時形容,案情嚴重,39歲的被告與事主年齡相距好大,法庭須要保護小童,要判以阻嚇性刑罰,建議被告接受心理輔導。

被告朱恩賜約在2016年,透過通訊程式認識男童,曾企圖以50元利誘男童讓他拍色情照,但男童不為所動,被告其後邀約男童到其粉嶺的住所打遊戲機,乘機非禮男童及拍下18幀色情照片,警方其後在被告的電腦內發現一批相關照片及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