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會會長彭韻僖下午在法律年度開啟典禮致辭時,不點名指港大法律學者戴耀廷公開提倡,守法並非法治的條件,有時守法更會違背法治原則,質疑香港市民是否需要較多時間掌握「法治」概念。她引用終審法院在禁蒙面法的判詞,指言論及和平集會的自由十分珍貴,亦是民主社會的基石,但必須是和平行使這些權利,又指集會、遊行、示威、言論和表達自由,以及私隱權,都並非絕對權利,可以受到合法限制。

彭韻僖指,司法機構去年遭受前所未有的批評,但絕不是香港獨有現象,如果不就對司法機構不公和誤導的批評即時作出回應或澄清,將破壞公眾對司法機構的信任,甚至可能導致一些影響司法獨立的現象出現。她指,司法機構要告訴公眾,基於案件結果而對法官和判決發表意見是沒有作用,更有責任向公眾清楚解釋正確的法律原則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