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名男女涉嫌前年在葵涌新都會廣場內破壞一間商店,被控刑事損壞罪,其中兩人在西九龍法院認罪,當中54歲無業男子被判囚8個月,18歲學生就押後至下月2日判刑,等候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期間需要還押。裁判官判刑時說,案件涉及一連串因政見不同,而在不同日期、地點的破壞行動,是黑社會或流氓才會做的事,雖然54歲被告並非組織者,但若無人響應都不會成事。

控罪指,案中被告前年10月在商場內一間店舖,用手將貨物掃落地上。